最近,一则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这位代表的观点是,“醉驾入刑”十年来,醉驾相关案件占到了刑事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25.9%),高居首位,据此数据,他认为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犯罪范围并没有起到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效果,也偏离了“醉驾入刑”的初衷。
由此他建议,将大多数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和“主观上无明显恶意”的醉驾情形按行政处罚作为替代,同时他还提出应建立醉驾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犯罪人重返社会。
对于这样的观点,大多数网友都毫无意外地表达了强烈反对,认为对“酒驾”的人从轻就是对受害人的残忍。
与此同时,对于“醉驾入刑”,网络上也一直存在部分质疑的声音,认为目前醉驾入刑的标准过严,有一刀切的嫌疑,观点基本上和这位人大代表的提案一致。
对于取消“醉驾入刑”,天涯君的观点当然是坚决反对的。
首先,这位人大代表的逻辑是有问题的,醉驾犯罪案件占比高不等于“醉驾入刑”没有产生效果。
根据公安部的统计数据,在2011年底,国内的机动车保有量为2.25亿辆,驾驶人为2.36亿人,而十年后的2021年,这两个数字已经分别变成了3.95亿辆和4.81亿人,翻了一倍,如果只考虑汽车,更是翻了三倍,从1亿辆变成了3亿辆。
在这样的情况下,同样是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实际上减少了70%以上,这在在物质条件越来越好,酒桌文化盛行的中国,已经可以用不可思议来形容。
换句话说,虽然目前醉驾相关犯罪案件数量不少,占比不低,但是在驾驶员规模快速扩大的情况下,大多数人还是做到了遵纪守法,这背后有没有“醉驾入刑”作为威慑的功劳,每个人的心中自有定论。
目前,中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还在持续上升,即使有“醉驾入刑”这个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依然会经常出现一些因为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
就在这位人大代表宣布自己的提案几天前,贵阳一位女子在等公交时就遭遇飞来横祸,一个家庭因此跌入万丈深渊,罪魁祸首正是酒驾。
不难想象,如果公开将“醉驾入刑”取消,那么敢开车去喝酒以及敢在酒后开车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这样的悲剧也会更多重演。
事实上,由于2017年最高法对于醉驾的量刑有所放宽,目前全国各地在对醉驾的执行过程中已经出现一些争议判罚,比如最近就有一起湖南某副校长醉驾被免于起诉的案例。
有网友忧虑坦言,这是在公开变相鼓励酒驾,会让好不容易才有所扭转的社会风气重新恶化。
的确,尽管“醉驾入刑”可能会对于醉驾者的生活和家庭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但这正是对酒驾这一危险行为的重要威慑力之一,轻言取消完全是本末倒置。
从汽车失控时的巨大杀伤力来说,醉驾行为已经等于是恶意把路人的安危置于危险之地,与其他恶性犯罪并无本质不同,明知而故犯,就应该承担其严厉后果。
作为汽车行业从业者,天涯君也期待汽车厂商可以从技术角度去协助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比如通过摄像头和空气传感器识别酒驾人员,一旦发现驾驶员酒驾就拒绝启动或者进行普法宣传等等,这对行人和驾驶员都是一种保护。
无论如何,在能够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防止车辆因为驾驶员酒驾失控之前,“醉驾入刑”永远是每个驾驶员最好的警钟,也是马路上每一个行人最好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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